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5年错报的工作量酬金进行补发或扣回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和学校党委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统一部署,学校从2017年4月起对全校任课教师申报的2015年、2016年教学工作量进行了审计,并将2015年审计结果与相关教师进行了一一确认。现依据大连民族大学审计报告(民大审专字【2017】1号),学校将在2018年2月份工资中,对已与教师确认了的2015年的错报工作量酬金进行补发或扣回。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审计处

2018年1月16日

上一条:大连民族大学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下一条:大连民族大学启动工资专项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