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
为全面梳理我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项目管理的科学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学校决定对2011-2015年立项的
自主科研基金进行专项审计
。
本次审计聘请财务审计中标单位大连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审计
工作将
于2016年5月17日-7月15日进行。审计工作依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意见》(财教﹝2008﹞233号)、《大连民族学院自主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大民院发﹝2010﹞4号)。请相关单位、部门及各项目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
审计处
2016
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