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审计处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立健全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审计工作要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学校完善治理体系。

2.在科研项目、民生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等工作中,依法履职尽责,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高效性,促进有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维护学校健康发展。

3.负责对学校财务收支事项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5.负责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依规用权。

6.负责对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7.负责对学校所属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开展审计。

8.负责对国家或上级部门要求审签的专项经费的结算及决算、学校要求审签的其它项目等事项进行审签(计)。

9.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0.负责上级各类专项审计的牵头组织工作。

11.负责审计法规宣传,组织审计人员培训。

12.负责学校审计资料的管理。

13.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