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立健全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促进学校完善治理体系。
2.在科研项目、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等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依法履职尽责,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高效性,促进有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学校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建设提供坚强审计保障。
3.负责对学校财务收支事项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5.负责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依规用权。
6.负责对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7.负责对学校所属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开展审计。
8.负责对国家或上级部门要求审签的专项经费的结算及决算、学校要求审签的其他项目等事项进行审签(计)。
9.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0.负责上级各类专项审计的牵头组织工作。
11.负责审计法规宣传,组织审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
1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档案资料,提供审计信息和审计咨询服务。
13.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评价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4.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