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领导分工


处长: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分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组织实施审计监督。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审计规章制度。

3.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中心工作,制定并落实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4.按照规定程序审阅并签发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性文书。

5.协助校领导监督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6.组织实施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7.组织审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8.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审计工作及重大事项。

副处长:分管财务审计相关工作。

1.协助处长制定、修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协助处长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3.分管并组织对学校各项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

4.分管并组织对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工作。

5.负责组织对学校所属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开展定期审计。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 (通讯员 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