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审计通知书
大民审通字〔2015〕27号
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及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教学实习经费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经费管理,学校将对2014年、2015年的教学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委托大连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此项审计工作。该所将于2015年12月28日(下周一)进点,请各单位予以重视和密切配合,并提供以下资料。
1
、各单位院长、主管教学院长的联系方式(电话及办公地点)、各系名称及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电话及办公地点);
2
、各单位2014-2015年各年级各专业学生人数;
3
、各单位有关教学运行经费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例如包括实习合同、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但不限于);
4
、各单位有关教学运行经费的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办法、内部控制文件、经费支出标准等;
5
、各单位有关教学运行经费管理(如耗材,但不限于)明细账;
6
、审计过程中事务所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请提供以上资料的纸质版,加盖各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并于2015年12月24日(周四)下班前送至学校审计处(综A703),联系人:李妍妍(电话87656181,内线5181)
大连民族大学审计处
2015
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