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浅谈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的方法

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是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审计对象的审计项目涉及的被审计单位层级较多,很多需要延伸至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基层部门。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过程中,如何既能及时取得反馈意见,缓解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时间紧、工作量大的矛盾,保证审计报告按时上报,又能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结合近几年的审计实践,笔者总结出一种自下而上的“四层次交换意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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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与取证事项的直接经办人员交换意见
这一交换意见过程重点关注取证事项的真实性、客观性,数据是否准确,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审计人员在查出问题取证完毕后,将对问题的表述、初步的定性及处理处罚意见等先行与直接经办人员交换意见,给他们讲背景、说原因、作解释、写说明的机会。审计人员对其提出的异议要认真听取,正确的要采纳,有分歧的要认真查证、仔细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并做出适当的解释。对处理处罚提出的不同意见,充分考虑其合理性,以作出恰当的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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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与取证事项的经办、审批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
这一交换意见过程重点关注处理、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审计人员要认真听取经办、审批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作出的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持有异议,进一步深入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交换意见前,审计人员要在审计证据和法律依据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胸有成竹。经过前期与直接经办人员的沟通,审计人员对问题要定性准确、依据充分,以增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问题的理解。对分歧较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反复沟通,并及时修正错误,补充相关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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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与取证事项经办、审批部门的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这一交换意见过程重点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以便在正式报告中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建议。财政专项资金的基层经办部门多有上级主管部门,审计过程中也要注意与主管部门进行意见交换,以便全面、深入地核实审计事项的客观事实和违纪违规行为的事实,把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分析清楚,同时也要积极地与其探讨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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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以书面形式正式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这一交换意见过程是法定程序,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审计报告的内容逐一回复,书面反馈意见。经过前面三个层次的沟通,审计人员就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原因分析与被审计单位基本达成共识,此次交换意见,既讲明了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又指出了其内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使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得到被审计单位的认可,有力地促进了其规范管理,也便于审计决定的落实和审计建议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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