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审通字〔2017〕7号
周文书同志及理学院、预科教育学院: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民委发〔2001〕24号)和学校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委托对周文书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的函》),组织部委托我处对周文书同志任理学院、预科教育学院院长期间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审计期间自2015年5月20日-2017年6月1日,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并确定一名学院联系人。
联系人:郭嘉
电 话:87636340(内线5340)
附 件:备审资料清单
大连民族大学审计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