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王永强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

大民审通字〔2017〕8号
 

王永强同志及校办: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民委发〔2001〕24号)和学校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委托对王永强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的函》),组织部委托我处对王永强同志任党委(学校)办公室主任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审计期间自2011年5月31日-2017年9月12日,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并确定一名联系人。
       联系人:郭嘉
       电  话:87636340(内线5340)
       附  件:备审资料清单

 


大连民族大学审计处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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