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组织部《关于委托对关锋等46名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函》,审计处将于2018年4月8日起,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拟定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对象
本届任期内具有经济事项审批权的处级领导干部共46名。
二、审计依据
审计署、教育部、国家民委及学校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文件;学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处级领导干部与学校签订的经济责任书。
三、审计工作时间
2018年4月8日——2018年5月21日。
四、审计形式
外委中介机构审计,聘用2018年中标单位大连方圆会计师事务所,预计聘用人员约10人。该所综合评价为4A级,其他两所为2A级,规模及人数不适用本次审计。考虑到审计工作可能涉及学校机密,将与事务所签订保密协议。
学校针对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将成立三组审计工作小组,组长分别为王志永、马文光、李妍妍,统筹调度外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并安排各项审计事宜。
五、审计费用
按照财务审计中标规定,执行《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辽宁发[2011]113号文件,并下浮50%定价。
六、审计工作配合单位(部门)及人员
学校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档案馆等部门工作人员,处级领导干部委派的办公室有关人员。
七、审计需要各单位(部门)配合准备的资料
(一)组织人事部:审计对象名单及审计期间 (年/月/日--年/月/日) 。
(二)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处:审计期间内,被审计对象具有经济事项审批权的部门名称及项目名称。
(三)计划财务处:审计期间内,被审计对象具有经济事项审批权的相关项目的全部财务数据及档案资料。
(四)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期间内,涉及的单位(部门)资产数据。
(五)学校档案馆:审计期间内,被审计对象所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
(六)审计对象及所属单位(部门):备审资料(附模板)。
(七)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需要的其他审计资料。
八、审计过程及内容
(一)审计项目立项,成立审计工作小组,下发审计通知,同时处级领导干部及各相关单位(部门)提供备审资料。
(二)外审进驻学校,调取审计数据、相关档案、问卷调查、必要谈话、盘点资产。
(三)审计内容包括审计单位(部门)内部控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等审计工作,同时对财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财务状况,并就相关事项与相关责任人交换意见。
(四)出具审计报告,并向学校汇报审计结果。
九、其他事项
本次审计不涉及处级领导干部个人科研项目。
大连民族大学审计处
201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