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固定资产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按照2018年审计工作安排,现进行固定资产专项审计,具体方案如下:
一、审计期间和范围
2017年12月底学校账面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图书和文物陈列品等。
二、审计依据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物资管理的实施办法》《大连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大连民族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大连民族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处置办法(修订)》等规定,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专项审计。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1、审查制度建设和落实执行情况。重点对2016年以后固定资产的购建、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及处置等环节管理进行审查。
2、账账审核。审查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后勤处的固定资产分类账与财务账是否相符。
3、固定资产实物盘点,重点范围是可移动的设备、贵重仪器设备。
4、审查仪器设备利用情况和经济效益。重点审查贵重仪器设备的运行、维修、维护和保养;设备共享和利用;对外服务收入;是否存在长期闲置封存的仪器设备等情况。
5、审查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6、审查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残值收入是否入账。
四、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外部审计聘请大连多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采取抽样审计办法实施。
五、审计工作安排
1、审计工作期间为10月9日至11月8日。
2、10月9日—15日各学院(部门)进行固定资产自查,自查包括可移动设备要确定状态、存放地点和责任人;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是否有完整的登记记录;图书馆的六个分馆(设计学院、原土建学院、文法学院、经管学院、生命学院、原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和具有集体借阅证的部门要做好图书清理陈列,已借出的图书是否有借阅登记等。
3、10月16日起内外审计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现场核查及实物盘点。
4、11月中旬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入整改阶段。
5、审计工作办公室:综A103,电话 :87656181(内线5181)。
2018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