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通 知 书
大民审通字〔2015〕25号
关于对袁学刚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
袁学刚同志及科技处: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民委发〔2001〕24号),组织部委托我处对科技处原处长袁学刚同志进行离任审计(详见《关于委托对袁学刚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的函》),审计期间自2011年7月-2015年8月,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并确定一名现科技处联系人。
审计组组长:李云
审计组成员:李妍妍、曲春华
联系人:李妍妍
电 话:87656181(内线5181)
附 件:备审资料清单
大连民族大学审计处
2015
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