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9日—10月29日,国家民委检查组对我校的科研经费进行了为期10天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组对我校2011年以来立项的科研项目中的112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检查结果及审计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学校相继召开两次由校长主持、相关副校长及各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立即整改。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项目管理的科学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学校决定对未列入国家民委专项检查的另外431项科研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方式为聘请中介机构进校审计。 2015年11月19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辽宁东正会计师事务所。11月26日,该事务所正式进校进行为期15天左右的专项审计工作。学校领导强调了当前开展科研专项审计的重要意义,要求学校相关部门及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